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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岷县人民检察院2022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2-07-26 17:53:16 来源:岷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2022年上半年,岷县人民检察院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紧盯“关键少数”,采取“四个抓”的务实措施,不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落地。截止今年6月30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件,充分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全面构筑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隔离带”。
       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政治意识

把“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纳入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持续学习和警示教育,确保相关精神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填报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明确任务清单,压紧压实责任,持续释放“高压”信号,严格落实报送制度,真正做到“一事一报”“一月一报”。

抓“关键少数”,确保示范引领到位

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模范执行记录报告制度,及时填报有关重大事项。严格做到“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网上填报一把手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督促部门干警每月按时填报。政治部指定转人作为数据专管员,负责每月向上级院报送本单位填报情况。

抓宣传引导,力求氛围营造到位

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优势,制作机关办公电话和干警移动电话“三个规定”提醒彩铃,并创新宣传方式,以图文、漫画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提升宣传质效。

抓社会监督,深化内部制约机制

构建检察干警自觉遵守、各级干部严格执行、社会公众共同维护“三个规定”的工作格局。主动接受律师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监督,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置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关于“三个规定”的意见反馈。

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同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岷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更好地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为了细化、实化“三个规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19年8月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2020年4月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把记录报告事项内容,从司法办案延伸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事项,基本上涵盖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职权,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要求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