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1 日,在安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安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史鹏飞作了《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情况的报告》。
《报告》从五个方面汇报了近年来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检察监督主要做法:
坚持 “零容忍”,重拳整治虚假诉讼。聚焦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领域,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摸排,依托刑事侦办反向筛查、大数据碰撞深挖线索,依法纠正虚构债务、恶意转移财产等问题,推动完善源头防范机制,筑牢社会诚信底线。
坚持个案纠偏与类案治理并重,着力统一裁判尺度。充分发挥数字检察效能,运用大数据模型筛查线索,针对民间借贷利息认定、文书瑕疵等共性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牢固树立 “程序违法亦是错案”理念,强化保全、司法拍卖、终本案件监督,纠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做到纠错、追责、源头治理一体推进。
坚持数字赋能,重塑法律监督模式。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搭建民事监督数据池,常态化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推动监督模式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系统治理转变。
坚持司法为民,做实矛盾实质性化解。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实质性化解一大批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同时结合办案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报告附件选编 3 件优秀典型案例,以实例展示检察履职成效,进一步扩大民事检察社会影响力。报告还客观剖析了民事检察工作在线索挖掘、类案治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
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全面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深化数字检察应用,做实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高质效民事检察履职助力平安安定、法治安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