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10月16日,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关小娟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围绕两起刑事案件就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把握等发表意见。
在认真听取案情汇报、委员讨论之后,关小娟结合案情,针对受贿案案件事实认定、追赃挽损、职务犯罪类案裁判标准进行了充分阐释;针对猥亵儿童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导向,围绕证据闭环、从重处罚、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等发表列席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载体,有助于统一司法尺度,凝聚办案共识,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下一步,漳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用好这一沟通平台,在重点案件上持续强化检法协同,共同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