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 正文
检务公开

定西市院以巡回检察抓实狱内案件办理

时间:2021-12-15 10:34:50 来源:第三检察部   点击数:

                                         定西市院以巡回检察抓实狱内案件办理

近年来,定西市院充分借助巡回检察优势,在对定西监狱巡回检察中集中办理各类狱内案件,共办理罪犯控告、申诉及其他信访案件7件,罪犯冒用他人姓名服刑案件1件,介入罪犯再犯罪案件4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定西监狱对5名干警作出纪律处理,监狱警械具使用、罪犯就医等方面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派驻巡回结合,充分发挥“驻”的便利“巡”的优势。一是派驻检察为巡回检察期间集中办理案件提供线索和信息支持。派驻监狱检察室通过进监巡查、列席监狱有关会议、开启检察官信箱、受理罪犯约见申请及与重点罪犯个别谈话等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狱情动态并向刑执部门通报。如办理的罪犯贺某控告被狱警打伤一案,线索来源及病历、视频等证据资料均由派驻检察室提供和调取,为案件办理及时固定了证据。同时,驻监狱检察室预先围绕每轮巡回检察主题,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风险点,确定重点监区、重点环节,使巡回检察更有针对性。二是案件办理为派驻检察找出问题、解决问题。一方面,借助巡回检察期间时间和人员相对集中的优势,可以进入监区快速办理案件,能够避免疫情、外部干扰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案件办理可以发现监狱管理、派驻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并以巡回检察的视角审视监管活动,推动整改落实。如在巡回检察中调查罪犯焦某反映监狱减刑工作有关问题时发现,监狱根据计分考核结果给予罪犯表扬的未及时将审批决定抄送派驻检察室,邀请派驻检察室人员列席监狱计分考核会议也存在间断现象。据此,通过巡回检察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监督监狱进行了整改纠正,提升了派驻检察规范化水平。

二、更加注重治本,监督深层次问题整改。一是查清案情是前提。涉狱案件调查客观上受到监狱封闭管理、警囚身份差异等影响,案件相关人员作不实陈述的情况较为常见,如在巡回检察三起罪犯及其家属举报案件时,均不同程度存在证言虚假、反复或避重就轻的情况,通过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强化客观证据才排除了干扰进而查明了事实。二是形成共识是关键。在巡回检察中始终贯穿双赢共赢理念,与监狱做好沟通交流,达成了防微杜渐、整改提升的共识,先后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定西监狱针对的个别干警执法简单粗暴、处置突发事件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责,对3名直接责任人和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干警给予了纪律处理,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三是整改提升是目的。更新监督理念,在依法监督的同时,与监狱共同寻求治本之策,推动监狱管理规范提升。如一起因警械具使用不当造成罪犯受伤而引发家属信访的案件中,反映出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干警对警械具使用的紧迫性、必要性不好掌握的情况,及时建议细化和明确了警械、戒具使用的情形和程序,确保了干警既敢用又会用。

三、积极能动履职,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一是跨部门联动办案,形成监督合力。涉狱案件类型多变且往往存在跨地区、跨部门问题,通过联动办案能够综合运用调查、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措施,提升办案质效。如在巡回检察办理罪犯马某冒用他人姓名服刑一案中,在多方查明马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后为逃避打击而冒用他人姓名、且在服刑期间已获一次减刑的事实后,及时向定西监狱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提请撤销对罪犯马某已予减刑的刑事裁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本院第一检察部依法以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是积极主动作为,扩大监督视野。在巡回检察期间主动介入监狱正在办理的罪犯再犯罪案件4件,对监狱侦查部门办案情况进行延伸监督。如在介入一起罪犯袭警案件时,通过谈话发现犯罪嫌疑人对答逻辑思维不清的问题,及时向本院技术部门咨询了解并建议监狱对该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后经鉴定该犯患间歇性精神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防止了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