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专项工作 > 正文
专项工作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批捕权公诉权有效监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2-20 14:50:42 来源:   点击数: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批捕权公诉权有效监督情况的报告


——20211110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深化监督制约,依法规范行使批捕权、公诉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落实司改措施捕诉一体提质效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批捕权、公诉权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的捕诉权分别由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行使,但一定程度上存在办案检察官各管一段、衔接不畅、权责不明的问题。2019年,随着全国检察机关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落实落地,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两级检察院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团队,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有效发挥了捕诉有机衔接在办案质量、效果方面的优势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主要指标持续提升,-件比核心指标2020年的1:1.38优化至2021年的01:1.12,群众司法诉 求得到快速实现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2179人,不批捕347740人,不捕率为25.33%;提起公诉5428人,不起诉1375人,不起诉率为18.4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589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279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214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分别达到89.94%96.11%95.76%捕诉一体改革后检察官主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逮捕审查向后延伸,起诉审查向前延伸,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证据意识及证据标准,实现了既倒逼侦查机关规范办案,又促进检察履职提质增效。

二、坚持宽严相济,履职尽责显担当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刑事犯罪的源头管控、审前过滤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规范行使批捕权、公诉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效果,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一是依法行使批捕权坚持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该捕即捕,保持高压震慑态势,2019年以来批捕298。办理了孙某某、宋某某等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涉黑涉恶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漏捕80人,其中2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落实宽严相济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案件,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从严控制逮捕措施适用,能不捕的不捕,合理降低诉前羁押率,以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作为保障诉讼的主要方式,促进司法文明和社会和谐。2019年至20211-10月全市不捕率分别为19.88%28.46%31.05%,逐年上升,捕后判轻缓刑率逐年下降,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得到严格执行二是规范行使公诉权。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945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47件,纠正遗漏同案犯164人,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郑某某52人涉黑案件,追加漏捕8人,追诉2人,发出检察建议查扣“黑财”逾10亿元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依法规范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2019年至20211-10月全市不诉率分别为13.51%21.14%26.36%。牢固树立平等保护、谦抑审慎、主动服务理念,着力服务市委、上级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135人,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如陇西县检察院办理的冯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审查其在案发前已全部补缴了抵扣税款,且其公司能常年稳定解决10余人就业,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105人。临洮县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等19人故意伤害案,经审查17作案时未满18周岁,2人未满16周岁,且全部是在校学生,在落实帮教措施、靠实帮教责任的同时,依法对19人全部作出不起诉决定,彰显了司法温度。三是严守案件质量底线。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不捕率和不诉率上升情况下,公安机关不捕不诉复议、复核率保持了较低水平2019年以来,全市不批捕案件347件,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31件,不捕复议复核率仅8.93%,改变原决定5件,改变原决定率仅1.44%;全市不诉案件1070件,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11件,不诉复议复核率仅1.03%。刑事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逐年向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验在全省推广,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三、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树形象

持续深化批捕权、公诉权监督制约机制,列出权力清单,加强内部监督,落实三项机制,切实做到放权不任性,确保批捕权公诉权依法正确行使。一是设置权力清单科学设置检察官权力清单,划清不同行权主体权力边界,制定全列式权力清单,明确划分检察长、检察官之间的职责权限。按照三放三不放的原则,将审查逮捕和一审公诉案件中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如普通刑事案件)、以言词意思表达的一般监督类检察业务(如口头纠违、口头检察建议等)、非重大争议案件,由主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行权;将审查逮捕、一审公诉案件中作出终局性处理决定的案件(如决定不起诉或撤回起诉、决定建议法院再审、决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起公诉)、重要的书面决定(如纠正违法通知书)、有重大争议的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或者检委会讨论决定,切实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笼子二是加强内部制约。坚持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定期分析研判刑事检察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检察官树立精品意识、发扬“工匠精神”,切实每一个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职能作用,对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监督,今年在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全市两级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办理872不捕不诉特别是相对不起诉等重点案件逐案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方案,靠实责任,逐一督促整改。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强化对下监督,做到实时监督、实时纠错。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88件涉黑涉恶案件层报上级院同步审查,市检察院办理备案审查案件1395件,纠正基层院决定2件。漳县检察院办理的杨继珍贩卖毒品案,市检察院备案审查认为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错误,及时指令予以纠正。三是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批捕权公诉权运行重点环节,制定《无罪案件上报备案规定》《撤回起诉案件备案审查规定》《定西市检察机关关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等办案规定,编写《定西市检察机关常见罪名证据指引》,推进精细司法、精细管理,有效促进了批捕权公诉权的规范化运行。用好控告申诉主动监督纠错机制。对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原司法程序或处理结果确有错误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启动诉讼监督程序,促进纠正错误,维护司法公正。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1件,纠正5件。通渭县检察院办理的某某等四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县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提出申诉,市检察院复查认为四人无罪指令县检察院依法予以纠正,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依托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采取重点评查、常规抽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与承办人年终考核挂钩,倒逼案件质量提升。2019年以来共评查案件685件,评查优秀案件48合格案件628瑕疵案件7不合格案件2件。对不合格案件承办检察官和部门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树立了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追责的鲜明导向。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监督,及时出台《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着力防范廉政风险,确保依法公正履职。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激励、约束、督促检察官做高效司法的奉献者廉洁司法的守护者、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动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检察办案系统应用,实现了信息化条件下权力运行监督的新发展。

四、接受外部监督,公开公正公信

坚持以外部监督为保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依法规范行使权力,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行使。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和决定,对上级院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20年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县区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专项工作13次。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召开三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代表意见建议40条,全部办结反馈,切实加强改进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选任人民监督员48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不捕不诉案件办案监督298件次。诚恳接受律师监督,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安排律师阅卷761人次。自觉接受法院、公安机关制约,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认真评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提高办案质量。全面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418 条,公开法律文书4671份,发布批捕、起诉重要案件信息2554 条,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三是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坚持阳光司法邀请特约检察员、专家学者、律师、群众代表参加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公开听证不捕、不诉案件349件(次),听证直播18件次,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个案的办理中得到实现。安定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淑兰故意杀人案,经公开听证,听取案件当事人、相关办案人员的意见,依法适用正当防卫条款,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部分干警业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等新类型案件的办理能力不足;二是制度机制创新不足,少捕慎诉慎押等新理念落实上仍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有差距;三是在充分发挥不捕不诉权,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方面还有待提升;四是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还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下依法履职、在履职中接受监督,坚持能动司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推动批捕权、公诉权规范行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