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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定西检察版“枫桥经验” 促进检察环节民事和解

时间:2020-11-17 11:35:21 来源:d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点击数:

全市民行部门在调解息诉、案件纠纷化解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监督与维稳并行”的工作思路,推行“抗调结合”的监督方式,始终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认真做实、做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12件,其中提请抗诉3提出抗诉2件,法院采纳抗诉案件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5件,其中在检察环节促成和解5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1件,在检察环节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切实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

全市民事检察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定位,认真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领会“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民事检察版。如在办理甄某某与林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中,办案人发现甄某某与林某某本为同村人,且系多年好友,在本案纠纷产生之前两人关系甚好,鉴于此,办案人员在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先让双方当事人分别回忆矛盾产生前后双方友情的变化过程,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放当事人的愤怒情绪,再细算合伙中的经济账,同时向当事人阐释审判中适用的举证原则,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其提交证据的利弊,以及提交证据对主张事实证明能力的大小,让当事人从法理、情理对本案有了重新认识,通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使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彻底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弥补了破裂的友情。

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全市民事检察部门牢牢把握“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枫桥经验”永恒的生命线和创新发展的基本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对接群众已经升级的司法需求,努力提供更优质、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牢社会治理的民心基础。走专群结合的路子,既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化解矛盾的工作;又注重依靠群众自治力量,做好调解和解、息诉罢访的工作;注重发挥基层作用,做好理顺情绪、源头治理的工作,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在办理贺某某与陇西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陇西某公司在岷县组织一场秦腔演出活动,秦腔爱好者贺某某与陇西某公司法人郭某某联系,郭某某同意其参演后,郭某某前往岷县途中因路面结冰打滑摔倒,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因此产生诉讼。法院虽判决陇西某公司承担贺某某损失8000元,但贺某某认为远达不到其实际支付的损失,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官在办理此案中考虑到贺某某出于自愿参演,且与声远公司没有谈及具体报酬,不属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形式,不构成雇佣关系。就案论案法院判决并无错误,完全可以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当事人的矛盾并不能得到化解,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个案中体会到公平正义,办案人组织调解,出于平衡利益,分担损失,在调解中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再对案件事实从法理、情理进行阐释,最终使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陇西某公司法人郭某某自愿支付给贺某某8200元,贺某某也愿意接受,并息诉罢访。

三、形成以息诉止争为导向的工作方式

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监督案件,大多数是经过了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驳回的案件,往往时间长、跨度大,案件当事人矛盾尖锐、利益对抗激烈,处理不当就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造成新的利益冲突。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工作,加大法律知识和诉讼程序的释明力度,力争当事人能够正确、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理性评估诉讼风险,避免由于认知错误等原因导致的缠访、闹访。

全市民事检察部门在案件办理中,转变工作方式,以息诉止争为导向,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坚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耐心倾听,换位思考,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注重把息诉放在与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审查案件时,既注重书面审查,又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如在办理陈某、安某与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及时搭建沟通桥梁,运用“面对面”和“背靠背”方式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和和解条件,寻找利益平衡点,引导双方自愿和解息诉。并了解到该案正在法院执行环节,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前提下,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达成执行和解。又如在办理黄某某等四人与苏某某、甘肃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向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并与当事人对公司经济账务进行详细核算,引导当事人形成心理预期,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纠纷。

坚持树立“定分止争”理念,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做好司法说理工作,围绕争议事实向当事人了解情况,通过对当事人耐心细致释法说理,解开当事人疑惑,最终主动撤回监督申请,服判息诉。定西市商会与李、张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作出判决后,定西市商会不服一、二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救济未果,又向我院申请监督。承办人审查认为该案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适当鉴于此,案件承办人多次与商会法人及代理律师进行沟通,针对疑惑和异议部分,耐心细致的进行了释法说理,增加当事人对监督结果的接受度。最终定西市川渝商会主动撤回监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