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甘肃法治报》刊发:临洮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源头活水。
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聚焦县域东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保护薄弱环节,对一起污染水源,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案件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临洮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常态化巡查中发现,县域东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突出管护漏洞,保护区防护围栏破损缺失,周边牲畜随意进入保护区活动、污染水源,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直接威胁群众饮用水水质安全。为尽快消除饮水安全隐患,筑牢生态防护底线,临洮县检察院全面固定违法证据,精准厘清监管职责,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直指问题症结,督促其依法全面落实水源地管护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启动专项整改工作,组建专班靶向落实整治举措。累计修缮防护围栏、警示标牌、隔离护栏138处(次),修复损坏管道5段991米,清理水源廊道及取水设施124次,排查养殖户50多户涉及散养牲畜4000多头(只),查处并劝离违规放牧行为14起,责令整改1家,开展应急演练1次,安装水源公共安全视频10套,水位水质在线监测设备3套,定期开展水源水样取样抽检2次,主要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同时,行政机关立足长效治理,健全水源地保护“源头管控、监管执法、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四位一体机制,全面加强与生态环境、林草、乡镇政府的对接协调,组织村社干部、供水人员每周进行常规巡查,全方位开展水源地保护宣传活动,从源头杜绝违规放牧、污染水源等问题反弹。
(张珅 薛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