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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布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危险驾驶案获一审判决

时间:2021-12-09 16:31:10 来源:   点击数:

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危险驾驶案获一审判决。陇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