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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岷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开展异地调查确保个体经营正常运行

时间:2024-09-20 08:58:33 来源:   点击数:
为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人员联合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赴漳县四族镇,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管理进行了实地核查。在张某某经营的餐馆内,共同查看了经营许可证、餐馆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向张某某及其妻子,租房房东作了相关调查,共同向张某某告知了其在经常跨市县活动外出期间应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每次外出应按照简化程序申请报批,告知外出期间如违反规定有可能终止审批事项的情形。


张某某表示,一定珍惜其享有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机会,安心经营餐馆,遵纪守法,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争做守法公民顺利回归社会。


同时,与县司法局就依法优化、简化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经营生产活动请、销假问题进行会商并达成共识。一是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其请、销假审批程序,依法保障其正常外出经营生产活动不受影响,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的监管力度,通过强化信息化核查、电话、视频、定位共享等方式进行监管,实时掌握其行动轨迹。


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职能,落实落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各项举措,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涉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进而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