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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岷县检察院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20.5万余元

时间:2024-08-02 09:37:41 来源:   点击数:

近日,岷县检察院通过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20.5万余元。

20246月份,岷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国财保护线索排摸时,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岷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建设的某改造项目未配建人防工程,应于2023年年底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迟迟未交纳,该条线索触动了办案检察官的职业敏感细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民用建筑项目要按法律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承办检察官经汇报院领导同意后,带领办案团队对该起线索展开了排摸核实,同时与监管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企业负责同志进行沟通,深入交换意见,并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监管单位表示,他们将严格依法履职,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应欠缴费用及时缴纳到位。企业负责同志承诺加强沟通衔接,尽快筹备资金,在限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拖欠的人防工程建设易地费。

岷县检察院在人防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以修复公益,避免国有财产损失为核心,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持续跟进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最小司法投入,取得三个效果统一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