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护民生 > 正文
检护民生

【检护民生】岷县检察:陌生电话需谨慎 勿贪勿信防诈骗

时间:2024-08-23 11:45:05 来源:   点击数:

犯罪分子用“手机口”诈骗为什么能够轻易得逞?就是他们利用“手机口”的隐蔽性,让受害者轻信。到底什么是“手机口”诈骗呢?


“手机口”诈骗最常见的方式之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发送短信,受害者看到是本地来电显示,一般都会毫无防备而接听。


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手机口”诈骗类型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9日上午,被害人张三(化名)接到一通陌生电话,自称是定西消防负责采购的人员要做公益活动,需要从张三所经营的零食店里购买所需物资,由于来电显示为本地手机号码,张三信以为真,便按照电话的指引下为其供货,并添加其推荐的供货商微信,在联系供货商时供货商称让张三付款后再供货,在对方一步步的操作指引下,张三共向对方转账168500元。


经查,2023年6月9日,李四(化名)等人通过QQ软件添加了一名网络上线。经上线引导,李四利用别人的手机扬声拨打上线QQ语音,再利用其本人的手机扬声拨打张三电话,从而使上线与张三保持实时通话。之后,不知情的张三就此遭遇“手机口”诈骗,被骗168500元。目前,相关嫌疑人已被逮捕。


检察官释法说理


不要轻信“本地来电”,要擦亮双眼明辨真假;更不能贪图“蝇头小利”,出借、出租、出售手机卡及银行卡、协助境外诈骗分子架设“手机口”,沦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