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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定西检察青年干警带你了解宪法宣誓制度

时间:2022-12-05 16:18:41 来源:   点击数: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宪法中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对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了解一下宪法宣誓的制度依据。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确立了宪法宣誓制度。


2016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明确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的具体要求。


宪法宣誓在2018年写入宪法。2018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


那么,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有哪些呢?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018年3月17日上午,一场瑞雪降临北京。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人民解放军三军礼兵,护送着一本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登上主席台。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2970名代表宣读誓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领导人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面对全国人大代表举行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制度,不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培养国民法律信仰的重要方式。最后,我们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一段重要论述结束我们这期节目,“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