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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检察机关1-9月份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时间:2021-12-14 16:34:21 来源:   点击数:

定西市检察机关1-9月份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20211-9定西市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01件,其中反映情况占16.28%,过问了解占81.40%,干预插手占0.66%,相关接触交往占1.66%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护身符”。定西市检察机关以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

定西市检察院各项措施并举,督促两级院检察人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三个规定印发警示教育资料汇编。及时组织干警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发生在系统内的典型案例教育警醒检察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漫画、微视频等方式宣传讲解制度规定,分类制作宣传栏、印制宣传彩页,提升了“三个规定”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支持度。严格落实季通报制度,定期“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在全市检察系统内通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扎实开展检务督察。由市院检务督察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填报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填报率达到100%。对落实“零报告”制度问题突出的县区院和市院部门,约谈了相关责任人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王云聚过问案件案.2021年3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王云聚接受他人请托,向其在开封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同学打电话询问方某案件能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取保候审,其同学明确拒绝并按照规定在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予以填报。该填报系统“重点人员分析”模块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推送王云聚过问案件信息。目前,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王云聚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庭长浩斯白尔未按规定记录填报案2020年10月26日,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世荣因犯受贿罪被判刑。根据案件反映情况,该院随即对涉杨世荣相关经办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进行谈话,倒查核实是否存在干警违反“三个规定”问题。被谈话人浩斯白尔承认,2018年12月24日,时任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世荣曾让其在审理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时,对被告一方予以照顾。浩斯白尔拒绝杨世荣的要求并依法办理案件,但是未如实记录填报杨世荣过问案件情况。目前,浩斯白尔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民警李俊强、程毅过问案件案天津市公安局通过“警智”执法办案平台“三个规定”强制填报系统筛查比对民警记录填报信息发现,2021年1月25日,红桥分局民警李俊强受崔某某之托,打电话委托该分局民警程毅帮忙打探崔某某、石某伤情鉴定情况,后程毅打电话找到办案民警,该办案民警告知鉴定结果为轻伤且已告知双方当事人。后该办案民警如实记录填报了这一情况。目前,李俊强、程毅受到警示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