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通渭县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县级防汛抗洪Ⅲ级应急响应,我院闻“汛”而动,发挥检察职能,能动履职,派出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受灾严重的碧玉镇、陇山镇、平襄镇,对牛谷河、牛洛河河道进行全面巡查。

在巡河过程中,检察干警通过“无人机指挥调度+实地踏查”双巡查模式,重点察看河岸沿线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废物、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水域岸线、河道内违法搭建建筑物等妨碍行洪的安全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乡镇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共同筑牢防汛安全堤坝,实现安全度汛。

今年以来,通渭县院按照“守护母亲河基层行”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检察干警徒步行程136公里,对全县8条主要河流和4个水库全方位进行巡查,发现部分河道、支沟沟渠多地不同程度堆放着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的垃圾不仅对地表水及河水水质造成严重污染,且河道内多处堆放的建筑垃圾直接影响行洪安全。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9份,督促相关部门其对河道及支沟内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旧农膜进行清理整治,保障防洪安全。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清理河道垃圾50余吨,清理乱堆砂石料130余立方,恢复平整河道40余公里,有效消除了行洪隐患。
检察蓝助力河长制、守护河长治。下一步,我院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加强河道内建设构筑物、倾倒垃圾等妨碍行洪安全的监督,以“法治力度”共筑牢公共安全“防护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