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检察院
安定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涉黄河流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辖区内部分乡镇存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阻碍河道行洪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多处人工挖掘的蓄水坑案件线索8件,对当地人居环境和河道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河道行洪通畅和流域生态环境,且存在孩童溺水事故安全隐患,对不特定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侵害。通过对以上8件线索立案审查,发现水行政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存在未依法履行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蓄水池的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遂向以上单位制发检察建议8份,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乡镇政府及水行政部门清理河道违法堆放生活、建筑垃圾6余吨,拆除违法乱建蓄水池1座,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职能,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渭县检察院
通渭县检察院按照“守护母亲河基层行”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全县主要河流流经的18个乡镇48个自然村、8条主要河流和4个水库全方位进行了巡查,发现部分河道、支沟沟渠多地不同程度堆放着建筑和生活垃圾,不仅对地表水及河水水质造成严重污染,且直接影响行洪安全,污染了生态环境,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通渭县检察院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9份,督促其对河道及支沟内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旧农膜进行清理整治,保障防洪安全。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河道垃圾50余吨,清理乱堆砂石料130余立方,恢复平整河道40余公里,有效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陇西县检察院
陇西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离婚纠纷引起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经审查,针对陇西县法院不当结案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帮助其梳理问题的症结所在,以“如我在执”司法为民情怀,换位思考,深度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临洮县检察院
临洮县检察院调取了全县残疾人、民政局特困供养人、人社局劳务输转人、劳动技能培训人、技能培训就业人员、培训机构承办班次人员信息共计159956条,利用乡村振兴劳动技能培训及培训资金监管数据模型进行碰撞,对比初筛线索3541条,对行政机关保障劳动者权益履职不到位的3件案件,分别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洮阳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针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问题,行政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广泛开展劳动力培训意愿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做好残疾人群体的培训就业需求摸底,选择适宜残疾人培训的项目和职业(工种),提升劳动力培训的针对性,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增收。
渭源县检察院
渭源县检察院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帮扶村实际,在上湾镇尖山村顺利开展“普法课堂”第一课。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驻村帮扶工作队从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民间借贷、反电信诈骗、宅基地继承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趣味性、开放性的普法活动。通过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让普法课堂进村入户,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漳县检察院
漳县检察院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县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漳县辖区内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无障碍设施不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漳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漳县检察院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老人居住房间的卫生间、楼梯全部安装无障碍设施,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升,食品留样、餐具消毒更加规范。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已充分认识到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颐养环境。
岷县检察院
岷县检察院聚焦妇女权益保护,对县法院一起离婚析产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通过听取介绍案情及执行工作流程,审查执行依据、执行方案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准确把握执行程序、执行措施及方法,确保执行现场按照预定方案开展执行工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了对法院执行权的有效监督,而且通过检察机关的介入和监督,使监督权和执行权形成合力,提高了执行行为的抗干扰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